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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评价标准再细化 本月开始考核,你居住的小区达标了吗?

垃圾分类是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也是政府重视的“民生大事”。从2020年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正致力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呼和浩特市建成区的32个办事处、253个社区、2849个居民小区推行了生活垃圾分类。今年5月,呼和浩特市推出了《呼和浩特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对2849个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进行考核。6月4日下午,呼和浩特市召开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工作部署会,对《评价标准》中的评价指标、评价标注、评价方法、评价规则进行细化,对居民小区的设施配置、分类投放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面对这些新要求,你所在的居民小区达标了吗?

当日下午,呼和浩特市召开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工作部署会,对《评价标准》进行了解读、细化。除了在工作机制、党建引领等组织管理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责任、奖励、检查机制外,还对居民小区中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分类投放和分类运输方式方法进行了具体规定。

“撤桶并点”、厨余垃圾清运、大件垃圾投放一直是小区居民比较关心的生活垃圾分类问题,细化后的《评价标准》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解答:实现“撤桶并点”,必须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居民小区按照每300户设置一个固定投放点,并配备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容器,小区出入口必须设置有害垃圾容器;居民小区里需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并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牌,围挡遮挡等设施;居民小区至少配备一辆厨余垃圾收集车,确保小区的厨余垃圾日产日清,按时转运,台账记录规范齐全;其他垃圾密闭转运,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垃圾落地;有害垃圾储存规范,定期由收运协议单位收运处理,建立相应收运台账。

据介绍,从6月份开始,呼和浩特市将按照《呼和浩特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对2849个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从中评选出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张秋焱)

[责任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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