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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2021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启动

日前,市河长办联合市环保局、住建局对大黑河玉泉区段、土左旗段、托县段进行巡河检查,拉开我市2021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序幕。

据悉,春季行动范围为全市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的所有河流湖泊。行动将分三个阶段(排查摸底、集中整治、督导检查和重点抽查)进行,在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等涉河湖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再排查、再清理,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地摸清河湖“四乱”问题底数,分类建立问题清单,逐个落实整改。在完成河道采砂规划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问题,做到露头就打,防治反弹,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市河长办要求各地以春季行动为契机,切实摸清所辖河湖存在的问题,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党政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细化实化河湖长责任;建立河湖巡查、保洁、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河湖管护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河湖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记者 宋向华)

[责任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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