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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法院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6个法定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商场、走进商铺,向群众宣传“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相关知识。

活动紧扣当前生活中容易出现的妨害国家安全的事例,向来往群众和商铺店主发放《国家安全法》等宣传资料,讲解国家安全相关知识。同时设立法律咨询台,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让群众了解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的应尽的基本义务。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只有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国家安全才能真正获得人民性基础,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

此次活动的开展是一次双向教育宣传活动,一方面让参与活动的干警对国家安全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一方面引导群众树立国家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让每个人都能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为国家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今后,五原法院将继续重视国家安全教育的宣传,结合法院实际,以案普法,切实呼吁群众提高对国家安全的认识,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安全,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武健  张双金)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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