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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防电信网络诈骗,管控“四件套”是重点

一段时间以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不仅数量有所上升,还呈现出诈骗手段翻新、产业链条延伸、“洗钱”方式变化等诸多新动向,给社会治理带来不小挑战。

以网络交友为幌子向被害人借钱、以高额回报为幌子诱使被害人进行“投资”、以介绍工作为名义向待业大学生收取中介费等,在电信网络诈骗职业化特征愈发明显的趋势下,犯罪分子从各种途径获取被害人“画像”,针对不同人群特点,设置不同“剧本”,有针对性地行骗,令人防不胜防。

电信诈骗犯罪成本低、链条长。从虚假信息编制、传播到收取赃款、转移、提取,涉及数个环节、大量作案人员,常涉及跨省作案、甚至是跨境作案,大大增加了侦办难度。互联网科技的进步给了犯罪分子更多可乘之机,他们利用快捷支付、网络VPN、数字货币等新型技术手段,随时随地进行收汇款,转移诈骗所得资金,而这些诈骗的证据往往存在于手机和电脑中,很容易被销毁,民警取证难度很大。

值得警惕的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洗钱”方式发生变化,给民警办案增加了诸多困难。如今参与“洗钱”的公司中,有些是境外公司,也有很多是有真实贸易活动的公司。诈骗资金一旦转移到这些公司,民警就很难区分赃款和合法贸易资金,难以及时冻结赃款。另一方面,利用对公账户进行洗钱,也是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一种新途径。对公账户具有较大迷惑性,能降低被害人的戒备心理。“放管服”改革使得成立公司门槛降低,控制较松,监管缺位。一些犯罪团伙瞄准这个“空子”成立“皮包公司”,开办对公账户,从事“洗钱”活动。

针对近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新动向、新特征,需加强反诈宣传、源头治理,构建多方合作的综合防范体系。各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及短视频、微博、直播等新型媒体,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知识;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重点受害群体,应有的放矢开展宣传工作,让反诈宣传入脑入心,给人民群众防诈注入有效“预防针”。

另外,落实打防管控措施方面,对“四件套”的管控应成为重点。鉴于电信网络诈骗多是从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电子银行U盾等“四件套”入手,而现实中相关机构在手机卡、银行卡办理中仍存在诸多漏洞,因此电信部门、银行、公安机关等应加强合作与信息共享,对泄露个人信息、不实名办卡、出售出租“四件套”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并进行信用惩戒。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要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绝不是某一个或者某几个部门的事,需要多方配合协作,共同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具有跨行业、跨部门等特点,仅依靠公安系统传统侦破方式手段远不能适应此类犯罪的变化。现实中,很多诈骗都是通过婚恋交友网站、聊天软件等正规平台引流,监管部门应督促互联网企业建立自己的防范机制;工商部门应加强对公账户的核查与监管,及时发现可疑账户,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不法侵害。(姚友明 欣芷如)

[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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