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聚焦旗县 > 正文

“告官也见官”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举措

4月9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龚某某治安行政处罚一案,乌拉特前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张小东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实施以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审理的又一起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的案件。

该案立案后,在确定开庭日期时,承办法官主动与被告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委托代理人沟通,综合考虑行政机关负责人日程安排,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能够出庭。张小东副旗长高度重视该案并按时出庭。庭审过程中,面对原告法律知识欠缺,屡次偏离争议焦点的抗辩意见,审判长及时耐心予以释明。在法庭辩论阶段,张小东副旗长就本局作出行政处罚的证据认定,法律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方面向原告进行了充分的解释。通过解释,极大地缓解了原告对被告以及对法院的对抗情绪,对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今后,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将认真加强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争取“告官也见官”成为新常态,打开行政相对人维权的新篇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周兰)

[责任编辑:周婷]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