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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多措并举促办案质效“双提升”

2020年以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在保持一定的办案数量规模的前提下,统筹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审查调查工作质量和效果“双提升”。2020年1至12月,全旗共立案审查调查52人,其中涉嫌职务犯罪5件,留置9人。

找准核心发力点,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按照巴彦淖尔市纪委工作部署,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盯嘎查村居“两委”干部换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扶贫领域、煤炭领域等一批重点工作,严肃查处背后隐藏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违纪违法问题,全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优化办案硬约束,提升审查调查规范化水平。先后制定了《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试行)》等一系列规定和办法,规范线索处置、审批程序、涉案款物处置等工作流程。重新修订审查调查全过程常用文书样式模板,统一印制《审查调查程序及文书模板》,为承办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参照。

健全沟通新渠道,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建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会商联动机制,主动对接检察机关,对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的事实及证据材料进行进一步核实,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建立“2+6”沟通反馈机制,发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2个部门职能作用,定期向6个案件承办部门提示相关工作要求、反馈发现的问题,对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的办案程序、措施使用和案件质量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勤提醒早预防,坚持立行立改,提高案件质量。

加强线索督办力,提高案件查办效率。制定出台《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情况定期汇总、核对和督办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拟了结线索审核和案件督办。以市纪委交办督办、巡察审计移送、领导批示等重点线索案件为抓手,通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听取重点线索案件办理情况汇报,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重点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统筹和调度,积极推动积压线索办理和重点案件查办。

落实安全责任制,守牢安全底线。严守审查调查工作安全底线意识,全面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列出安全隐患、安全责任、安全措施“三个清单”,落实涉案财物管理、谈话室使用管理规定、医疗应急处置等“三项制度”,严格抓好“走读式谈话”等重要环节,将安全风险防控与审查调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案管室 董菲)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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