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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临河区法院庭审便民利民彰显司法“温度”

结合当前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变“坐堂审案”为“送法上门”、“网上庭审”,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

庭审送到家 调解促和谐

3月25日,临河区人民法院速裁合议庭法官付来云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行动不便的被告人家中,并成功化解了该起纠纷,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魏某与被告甄某系朋友关系,两人因58000元借款纠纷诉至临河区法院。速裁合议庭法官付来云了解到被告甄某身患脑血栓,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参与开庭、调解等事项。在与原告魏某沟通后,3月25日,付来云法官将法庭搬进了被告甄某家中。庭审中,法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考虑到被告甄某现在的身体状况,耐心做原告的思想工作,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

被告甄某感激地说道:“谢谢法官考虑我的实际情况,为你们点赞!”。

视频开庭好 省时又高效

3月26日,临河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调解员在临河区人民法院法官的指导下,通过远程视频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居间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祁某与被告巴彦淖尔市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因职业服务费纠纷诉至临河区法院。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调解员联系双方进行调解,了解到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外地出差,无法到现场进行调解,与原被告协商后通过人民调解网络平台进行视频调解。

在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员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登录进入视频调解平台,在线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电子签名确认,同步由法官认真审核后进行了司法确认。

原告祁某高兴地说道:“没想到不用出门就把事儿解决了,真是省时省力!”

临河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方便或因在外地无法开庭的案件采取巡回庭审、视频开庭等举措,“零距离”服务群众,让群众少跑路,不仅减轻了群众诉累,而且能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诉权,展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通讯员 付凯敏)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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