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 2月2日农历12月21日,在小张和小王这对准新人眼里这一天代表着美好和幸福。当日9时许,他们相约来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婚姻登记处领结婚证。工作人员对两人进行了简单的“婚前辅导”让他们了解婚姻责任,随后在对两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核确认后,为两位准新人颁发了结婚证,小张举着新版结婚证笑着说,希望新的一年带着好运出发。
记者在现场看到,新版结婚证延续了旧版的外观设计,外皮还是熟悉的红色,翻开内页,最主要的变化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随着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的实施,之前的《婚姻法》废止。新规中对‘离婚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相对而言离婚更难了!换句话说,从2021年开始,对于办理离婚手续的市民,增加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旨在促使离婚当事人冷静思考,理性化解家庭矛盾,缓和夫妻关系,让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当事人重归于好,从而有效减少冲动型离婚,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 玉泉区婚姻登记处负责人王瑞兰说,根据新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即当事人需要在申请期和登记期,分别亲自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业务,其中冷静期计算是从提出申请后的次日开始计算。等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当事人在30天的办理期内共同到原申请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冷静期届满之后,在随后的30天办理期内没有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视同撤回离婚申请;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再次考虑仍坚持离婚的,带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王瑞兰介绍,今年1月份,玉泉区婚姻登记处受理了近60对的离婚申请,这近60对当事人的离婚冷静期相继届满,相信经过冷静期的处理,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肯定会减少。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为了帮助当事人尽量挽救婚姻,首府地区的婚姻登记处基本都配有婚姻家庭辅导师,就是为了那些想要办理离婚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婚姻家庭咨询指导、情感疏导、危机处理等服务,尽可能将“冲动离婚”“赌气离婚”的当事人劝阻回归家庭。
而且,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程序的调整及启用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婚姻管理工作人员知识素养和业务能力,自治区民政厅在日前还举办了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暨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网络培训班,目的就是为了《民法典》实施后,每位登记员要对最新的法律法规熟知熟记,使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更加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