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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城乡社会救助办公室:真情服务温暖困难群众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城乡社会救助办公室紧紧围绕让人民满意、服务困难群众这一核心,创新机制、规范管理、阳光救助,出实招、办实事、用实情,取得了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实效,先后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中欧社会保障改革项目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被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人社厅评为“自治区民政系统先进单位”, 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评为“第六届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我市从1997年开始建立城市低保制度,2005年开始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并逐步建立起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为主体,以临时救助、冬季取暖补贴为补充,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为手段的社会救助体系。市城乡社会救助办公室对所有申请救助对象严格实行“逢救必核”制度,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民政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多次被国家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确定为“创新创优”试点地区,案例成为全国典范。 

城乡社会救助办公室的主战场在全市城乡的困难家庭,为了使低保政策全面贯彻执行,该办公室每年都要多次对旗县、乡镇基层社救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对全市困难群体、建档立卡低保人口、特困贫困人口进行摸排、调研和“回头看”,查看人员、住房、收支等家庭状况,从乡镇调取一卡通发放流水,对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进行详细核实,对外出就医、务工的人员也通过电话沟通了解其家庭情况,比较全面地掌握了救助对象的基本信息。通过深入贫困家庭,为贫困群众宣传我市的各项惠民政策,针对个别地区低保认定不规范、基层经办能力弱及工作作风不扎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排查指导,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督促基层迅速整改,进一步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提升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水平。

为了使社会救助服务更加精准,让救助对象能够更加及时、方便地享受到社会救助,近年来,市城乡社会救助办公室全面采用低保、特困对象“定期报告”系统,着力破解救助对象生存状态核查难题,为救助对象提供流程统一、操作便捷的定期报告服务,救助对象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极大简化了核查程序,有效维护信息安全,堵塞漏洞,防止冒领行为的发生,更利于低保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的发展和完善。为了更加方便、快捷地服务广大困难群众,呼和浩特市城乡社会救助办公室建设了“智慧救助”平台,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在家里通过手机终端,就能申请社会救助,实现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实现了社会救助“掌上办”“指尖办”“不见面办”的目标,从而提高群众对社救工作的满意度。

在对待困难群众诉求中,市城乡社会救助办公室主动服务,特别是对困难群众登门求助,真正做到了来有迎声,去有送语,即使遇上了不符合救助政策的群众,也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政策、讲法规,直至让来访的群众心悦诚服为止,真正做到认真接待每一个求助对象,凡是收到的信访件,都能做到件件妥善处理、及时反馈。市城乡社会救助办公室的每一位工作人员深知,最大限度地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把好事做好、做细、做到老百姓的心坎里,这是他们工作的最终奋斗目标。

●本报记者 吕会生

[责任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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