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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安排部署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保障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

12月3日,应急管理部召开2020—2021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安排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周学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是重要的民心工程。扎实有序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对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受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灾区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财政部、应急管理部近期将下拨2020—2021年度中央冬春救灾资金,用于支持和帮助灾区统筹解决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困难。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款物投入,严格程序标准,强化跟踪问效,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确保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怀及时传递给受灾群众。

会议强调,各地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可能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强化应急值守和灾情报送,提前做好应急物资准备,优化应急预案和救助方案,加强日常培训和应急演练,全力做好冬春季灾害防范应对各项工作。

应急管理部有关司局和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有关负责同志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会,吉林、安徽、四川、新疆4省(区)应急管理厅作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赛音毕力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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