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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出台首部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惠)11月18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对外发布了最新出台的首部《呼和浩特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呼和浩特市在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中的空白。

据介绍,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由于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火灾救援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

该办法共六章32条,明确了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单位和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车通道管理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办法明确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消防车通道的维护、管理职责,从消防车通道规划设计、投入使用到日常维护,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形成了封闭式的监管链条,严防管理漏洞。

办法同时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职责,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对于群众较为关注的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办法明确由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承担消防车通道管理的消防安全职责,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或者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代行职责。

办法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鼓励群众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进行举报。对违反该办法的行为,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相应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邢俊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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