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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的美丽都市”——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大型宣传活动举行

“草原上的美丽都市”——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大型宣传活动举行

王莉霞为生态保护志愿者授旗 张佰成云建东孙建华出席

为深入宣传贯彻《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条例》,促进《条例》宣传普及,11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草原上的美丽都市”—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大型宣传活动在大青山前坡敕勒川草原太阳广场举行。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莉霞出席并为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志愿者授旗,倡导全社会都做绿色环保理念的践行者,做绿色生态文明的推动者,做生态保护的参与者。

市委副书记、市长、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张佰成出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云建东出席并讲话,市政协主席孙建华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出席活动。

云建东在讲话中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对于地处祖国北疆的内蒙古,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市委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全市上下一定要牢记总书记的嘱托,以“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的实际行动,在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和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两个屏障”建设上作出表率,再现“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壮美景观,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首府形成生动实践。

云建东说,为了巩固大青山前坡生态治理成果,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积极部署,及时将制定《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并于2019年4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以法治的力量治理前坡生态。各级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条例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

《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条例》共三十一条,主要规范了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区域范围、生态保护的管理体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大青山前坡保护区域内禁止建设项目及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

宣传活动同时在土左旗和回民区进行。

(记者 冯燕平)

[责任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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