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 > 正文

北京职称再次改革 中职教师可评正高

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北京实际,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启动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分类评价标准、畅通晋升渠道、创新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安排。

据了解,中职学校教师系列是职称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教育教研机构等职业教育一线教师进行评价,是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渠道。《实施办法》明确,将原来实行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和中小学教师系列职业高中教师职称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同时,打破中职教师职业发展“天花板”,增设正高级职称,名称分别为正高级讲师和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实施办法》将中职教师分为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两类,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分层、分类制定评价标准条件。对于文化课、专业课教师,重点评价其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育教学管理、技能比赛组织、指导学生参赛成绩等教书育人方面的工作实绩;对于实习指导教师,重点评价其在实践教学、实验实习课程教改、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教改、实验实训室建设、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指导学生参赛成绩等方面的工作实绩。在职称评审时,区别不同情况,教师可将教案教材、教研报告、调研报告、培训服务案例报告、发明专利、教研教改论文、行业标准、指导竞赛成绩等作为评价条件。(记者解丽)

[责任编辑:辛永红]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