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聚焦 > 正文

宁夏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新华社银川11月8日电(记者杨稳玺)为进一步规范宁夏村级权力运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村级治理水平,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明确将建立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对村级重大事项、日常事务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厘清职责权限,让村级组织权力事项更加公开透明。

据介绍,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包括村级重大事项清单、日常事项清单两大类。重大事项清单下设村级党务、事务两类,包括未列入村级年度财务预算的大额开支(单笔在2000元及以上)、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方案、宅基地使用方案等24条和需要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日常事项清单下设村级工作人员任用、财务管理、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8类,包括办理社会保险、发放丧葬费、办理高龄补贴、调解纠纷矛盾等22条和需要村级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日常事项。

据了解,宁夏要求重大事务清单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和村民代表会议“55124”模式办理;日常事务清单事项,由各县(区)按照本地“村财乡管”等有关规定统一制定,有关事项由村“两委”根据具体情况,召开相关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和办理。各地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运行情况,将被纳入村“两委”成员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责任编辑:赛音毕力格]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