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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设立60个受理站加快推进房地产遗留项目分户工作

“真心谢谢忙前忙后的工作人员,解决了我们的一桩心病。”在不动产驻社区遗留项目(分户)受理站提交材料两个工作日后,亿科公元2010小区业主尹先生就拿到了自家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尹先生不禁向为此忙前忙后的昭乌达路街道办事处大台什路社区不动产驻社区遗留项目(分户)受理站的工作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了解到,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登记(分户)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呼和浩特市房地产遗留项目不动产转移登记(分户)实施方案》的要求,呼和浩特市四区及经济开发区在街道办事处分别设立40个不动产驻社区遗留项目(分户)受理站,呼和浩特市税务局设立20个不动产驻税务遗留项目(分户)受理站(包括市四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原有的5个受理点),深入一线为民办事,方便百姓就近在社区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税,早日拿到证书。

办事群众申请办理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登记);2.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买受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原件;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商品房网签合同或政府认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发票(收据、执行裁定书)。提交材料并完税后5个工作日内可拿到不动产权证书。为避免办事群众扎堆提交材料,具体办理时间将会另行通知,逐幢进行办理。

据了解,按照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在2021年底将会对房地产遗留项目具备分户条件的应发尽发。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苏日娜)



[责任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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