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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牧业品牌目录名单发布

10月13日,在第八届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暨优良品种推广会上,举行了内蒙古农牧业品牌目录发布会,现场发布了内蒙古农牧业品牌目录名单,分别是区域公用品牌25个、企业品牌120个、产品品牌170个。同时还启用发布了内蒙古农牧业品牌目录标识及管理办法,并为入选的品牌代表颁发了证书。

据了解,内蒙古农牧业品牌目录收集登录工作是由自治区农牧厅指导,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内蒙古品牌建设促进会、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等有关单位共同开展,具体工作委托内蒙古品牌建设促进会组织实施。此项工作是为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按照国家关于建立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实施自治区“蒙字号”品牌提升行动计划,以品牌建设为引领,以特色产业为重点,进一步培育和推广一批优势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不断提高自治区农牧业、农畜产品及相关产业在国内外的影响力、竞争力和知名度的重要举措。

据评审工作负责人介绍,品牌目录收集登录工作自年初开展以来,各盟市旗县区农牧业管理部门积极组织、推荐申报,截至6月底,共收到575个品牌的申报材料。经初审,有543家申报材料符合条件,自治区农牧厅组织三个调研工作组,分别到12盟市对申报材料不符合条件和没有及时申报的品牌进行了实地调研,确定了进入评审程序的候选品牌名单560个。经内蒙古农牧业品牌目录评审工作委员会根据《内蒙古农牧业品牌目录收集登录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按照“品牌目录评审评分标准”进行了打分,得分在800分以上的品牌进入终审,同时在征求各盟市农牧局意见后,产生了“内蒙古农牧业品牌目录”名单并报自治区农牧厅市场和信息化处进行了复核,内蒙古农牧业品牌目录的申报过程自愿、公开、透明,评审结果严谨、公正、有效。

内蒙古农牧业品牌目录发布后,将坚持市场引领、协同推进、动态管理等原则,在政策制定、项目建设、规划指导等方面对纳入目录的品牌主体给予支持,优先推荐申报中国农产品品牌目录。

内蒙古农牧业品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纳入目录的品牌应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或经营管理不善的品牌予以清退,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进行适当增补。对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清退出目录的品牌,将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发布,被清退品牌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将会同有关监管部门,加强对目录品牌和产品的监管保护、责任追溯,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维护品牌目录公信力,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记者 苗青)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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