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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被害人私密照片发在微信群 一男子被判刑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白忠义)9月25日,磴口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强制侮辱罪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小远(化名)犯强制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被告人小远与被害人本是一对情侣,因被害人向被告人小远提出分手,被告人认为是被害人移情别恋导致二人关系终止,由此心生不满。之后被告人小远不仅通过短信、微信等社交网络平台对被害人进行侮辱谩骂和威胁,而且为了报复被害人,将被害人多张私密照片发在人数超过300人的微信群内。事发后,多位群成员要求小远撤回图片,但小远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导致被害人的私密照片扩散,使被害人精神遭受了严重的打击。被告人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并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仍继续对被害人进行骚扰和辱骂。无奈之下,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小远才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经审理,磴口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小远未经被害人允许,将其持有的多张被害人私密照片发送至超过百人的微信群中,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隐私权;被告人在多位群成员要求其撤回图片的情况下拒不撤回,放任危害后果的扩大,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制侮辱罪。

[责任编辑:贾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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