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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警方:出售银行卡电话卡是违法行为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提起“买卖银行卡、电话卡”,大多数人都会敬而远之。然而当被告知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有数目不等的收益时,一些人可能会忍不住心动。9月21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发布提示:不要因为贪图小利出售自己所办理的银行卡、电话卡,这是违法行为。

据反诈民警介绍,银行卡、电话卡买卖的背后,指向多项不法行为,包括电信诈骗、洗钱、行贿、受贿等,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银行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有可能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一旦所售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核心账户,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责任。而且,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文件,其中提到如果被发现买卖银行卡的行为并记录在案,5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用不了各大银行的APP,也用不了包括微信、支付宝在内的支付账户。一旦你被惩戒,在个人征信上就会有污点。以后贷款或者申请房贷、车贷都会受到影响,要么额度受影响,要么直接不批。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强调,国家对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惩戒措施极为严厉,对个人影响非常深远,当前,全国各地警方和金融机构已经开始大规模应用该规定,请广大群众特别是大学生,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被骗子利用,做出违法的事情。


[责任编辑:赛音毕力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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