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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委部署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

今年9月是内蒙古第37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印发了《全区第37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切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各项工作进行部署。

《方案》指出,开展好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对于团结各族群众打赢脱贫攻坚战、携手共进小康社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不断巩固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好局面,具有重要意义。《方案》要求,各盟市要紧紧围绕“民族团结助力脱贫攻坚 各族人民携手共进小康”活动月主题,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凝聚共建家园共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汇聚团结奋斗合力;全力办实事、解难题,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方案》要求,各盟市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在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方面取得的成就;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事迹;充分利用新媒体及时传递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利用各类主题活动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激发各族干部群众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热情,进一步打牢“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根基。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以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为契机,开展创建工作培训、示范典型命名、互观互学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合力、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展示创建工作成果。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加快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脱贫奔小康步伐。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牧区,围绕做好“六保”“六稳”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为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活动。(记者  苏永生)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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