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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推动民法典实施 举行2020年第七次集体学习 石泰峰主持并讲话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章奎)8月7日,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举行2020年第七次集体学习。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集体学习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实施民法典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集体学习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黄薇应邀作专题辅导报告,深入讲解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总体考虑、重大意义、鲜明特色、主要制度与创新,并就学好用好民法典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大家进一步深化了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

石泰峰指出,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权益的实现和发展,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必将对新时代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们要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深刻理解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价值理念,切实把贯彻实施民法典这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石泰峰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把民法典实施纳入法治内蒙古建设总体部署,立足区情实际,强化问题导向,在完善地方立法、加强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深化普法宣传上下功夫、求实效,着力形成民法典实施闭环,更好推进法典精神、法治理念、法律规定在内蒙古落地生根。全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切实扛起实施民法典的政治责任,自觉把推动民法典实施全面体现和落实到履行职责全过程,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形成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整体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必备本领,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朱国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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