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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高校录取通知书不得投递至智能快件箱和自提点

近日,教育部和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寄递管理、确保精准投递、优化新生服务、做好防疫消杀、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各地教育、邮政等部门和高校、邮政企业提出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录取通知书寄递的安全、及时、准确。

通知要求,各省级招委、教育行政部门、邮政管理部门、邮政企业和高校要以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录取通知书寄递专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纳入本地招生录取督查范围。

通知强调,高校要健全录取通知书寄递管理制度,必须使用给据邮件方式寄递,确保寄递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和邮件安全。邮政企业要开辟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单独封袋,保证寄递时效。要进一步强化运营管理及质量控制,加强安全管控,确保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安全,坚决杜绝录取通知书丢失、损毁等情况发生。要确保精准投递,严格录取通知书投递签收流程,原则上坚持“本人当面签收”,不得投递至智能快件箱(信包箱)、代投自提点、物业或收发室等。要求高校和邮政企业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做好录取通知书邮件寄递的防疫消杀工作。

通知要求,高校要优化新生服务,完善“绿色通道”入学制度,随录取通知书附送关于学生资助政策的详细介绍,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严禁高校、邮政企业在录取通知书邮件内夹寄、夹带与新生报到无关的商业广告等宣传材料,严禁夹寄其他不符合寄递要求的物品,严禁向新生收取录取通知书邮寄费用。(孙竞)

[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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