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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骑电动车没戴头盔摔倒受伤 交警及时送医

7月17日17时许,正在新华广场十字路口执勤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回民区交管大队二中队交警看到一名女子倒在路上,女子头部受伤流血较为严重,现场交警及时将女子送往医院急救。

17日17时许,回民区交管大队二中队交警刘毅与王鹏在新华广场路口东北角执勤,看到一名女子倒在路上,身边有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也倒在地上。经过询问了解到,女子骑着共享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期间突然失控摔倒,导致头部受伤。交警立即拨打120电话求救。因此时正是交通高峰,女子头部一直在流血,交警等不及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开着警车将女子送往医院。到达医院后帮助女子挂号安排救治,之后离开了医院。交警无奈地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交警组织宣传“一盔一带”活动已经很长时间了,这就是一起因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导致的受伤事件。电动自行车速度较快,一旦发生失控骑行人员摔倒后头部很容易受伤,佩戴安全头盔就能有效防止骑行人员受伤的事件发生,呼吁广大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为了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骑行电动自行车、包括共享电动自行车都要佩戴安全头盔。(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徐达明 通讯员 孙胜军)

[责任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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