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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检察院派驻区公安分局检察室揭牌

2020年7月16日,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派驻红山区公安分局检察室揭牌。红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林玉华、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鹏举、区公安分局政委德格吉日夫、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瑞文出席了揭牌仪式,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共五项议程。一是红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林玉华、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鹏举为派驻检察室揭牌。二是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瑞文宣读《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工作细则(试行)》。三是召开执法办案协调会。四是参观红山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五是领导讲话。

张瑞文副检察长宣读《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工作细则(试行)》。

图为参观红山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

红山区公安分局局长林玉华对派驻检察室的成立表示祝贺,并表示区公安分局将以派驻检察室为纽带,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一是要就刑事案件的侦办与检察机关统一标准,达成共识;二是新型、涉众案件要及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高公安机关办案质量;三是公安机关要加强学习,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阶段的适用率,确保办案效率不断提高;四是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启动机制,明确提前介入案件范围;五是要转变工作理念,完善派驻检察室工作制度,畅通公、检办案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效能。

红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吕鹏举讲话指出,此次派驻检察室揭牌,进一步加强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紧密联系。双方在执法办案协调会上,就落实好认罪认罚、“两项监督”、提前介入、退回补充侦查等多项工作达成共识,取得了务实、高效的效果。就下一步工作,吕鹏举强调,一是要进一步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加强两机关的配合、协调和支持,深入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二是要坚持案件事实与客观真相相结合,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是要按照能用尽用的原则,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两项监督”,全面客观公正执法。尤其要从落细落实“六稳”“六保”的高度出发,加强对非公经济和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做到慎捕慎诉;四是要坚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约,各司其职,认真落实提前介入等各项制度,形成工作合力;五是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主动作为,定人定责,尽职尽责,共同提高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派驻红山区公安分局检察室的前身是红山区检察院驻公安分局法律监督办公室。派驻检察室将在驻公安分局法律监督办公室重点监督的涉黑涉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网络犯罪涉众犯罪、新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五类”案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依法有效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李婧)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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