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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4次党组会议

7月2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4次党组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那顺孟和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王波,党组成员廉素、和彦苓、施文学参加会议,副主任李荣禧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研究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和其他事项。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常委会工作实际,把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去,不断把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抓好人大机关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积极传播正能量,严密防范网络意识形态渗透风险。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带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形成贯彻落实全会要求的任务清单,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进行。要下更大功夫做好下半年各项重点工作,抓好党组工作规则的组织实施,努力完成好全年目标任务。(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章奎)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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