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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呼和浩特市全面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挡风玻璃上可以不用贴“年检标”了

为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水平,按自6月20日起,呼和浩特市将全面推广实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这意味着机动车挡风玻璃上可以不用贴“年检标”了。

据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介绍,呼和浩特市全面推广实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后,原来的纸质年检标志将由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取代。该电子凭证具有统一性、唯一性、安全性的特点。同时,还采用了专用的加密防伪二维码,保证电子凭证唯一、可靠和安全使用。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将更加便利群众企业申领、出示和使用。对于市民们关心的如何申领、出示等问题,车辆管理部门也做出了详解。

一、申领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办理注册、转移、变更等登记的车辆:系统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上网查看、下载。6年内免检的车辆:可以直接上网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需领取纸质凭证的,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需上线检测的车辆:机动车检测站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在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同时,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可网上查看、下载。在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系统将统一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直接上网查看、下载。

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车辆: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机动车所有人可直接上网查看、下载。如需领取纸质凭证的,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二、出示

领取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

在线出示方式为: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在线查询、出示本人名下或本人已备案机动车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离线出示:提前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下载的电子凭证也可以转发、分享,他人驾驶您的机动车使用时可直接出示。

打印出示:可以将网上下载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打印为纸质凭证,使用时可出示打印的纸质凭证。

在驾车遇到交通民警执法检查时,驾驶人可以主动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用于民警核查电子凭证有效性和机动车状态。如未出示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或信息系统核查机动车状态,确认机动车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对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未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由进行处罚。

据介绍,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经济活动等多个场景,如交通事故协商处理、保险理赔,车辆租赁、抵押、二手车交易,驾驶他人机动车。目前,呼和浩特市车管所已完成信息系统升级、业务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首府的广大车主们6月20日起便可申领。(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安娜)

[责任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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