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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森林公安局通报毁林开荒典型案例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郝儒冰)6月3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森林公安局了解到,达拉特旗森林公安局加大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对3起案件中的2名犯罪人员执行了逮捕,1名违法人员执行行政拘留。

其中,犯罪嫌疑人白某某于2013年5月至今在达拉特旗恩格贝镇蒲圪卜村新华六社非法占用林地3.1731公顷用于种植农作物,2020年5月27日森林公安局配合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对涉嫌占用农用地罪的白某某执行逮捕,现白某某被羁押于达拉特旗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韩某某于2015年至今在达拉特旗恩格贝镇蒲圪卜村五社非法占用林地2.9636公顷用于种植农作物,2020年6月1日森林公安局配合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对涉嫌占用农用地罪的韩某某执行逮捕,现韩某某被羁押于达拉特旗看守所。

2020年3月30日,达拉特旗森林公安局恩格贝生态示范区派出所接到电话报警称:恩格贝镇耳字沟村学校坡社沙柳被拔除。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经过现场勘验、走访调查,初步查明:2019年5月份,在达旗恩格贝镇耳字沟村学校坡社王某某将退耕还林地平整后种植成农作物(已另案处理),2020年3月27日王某某根据政府工作人员要求补植沙柳时,当地村民刘某某以影响自己放牧,经营权不属于王某某等理由和借口阻止补植并将补植沙柳全部拔掉,致使被王某某平整的退耕还林地无法恢复原状。刘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第(一)项和第四十九条规定。根据刘某某违法情节,达拉特旗森林公安局决定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2020年5月22日刘某某已送达拉特旗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罚款已缴纳。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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