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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一男子燃放烟花爆竹庆祝开业被罚款300元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白忠义)无视政府发布的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5月12日,为庆祝自己的小店开业,一男子燃放烟花爆竹被罚300元。

当日上午,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检查行业场所时,发现临河区金秋D区楼下一男子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将该男子带回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经调查,该名汪姓男子是一家麻辣串店的老板,因其当日小店开业,觉得当地政府5月8日发布的《关于禁止在临河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刚刚实行,不会查很严,于是拿出春节时剩余的一点烟花爆竹燃放庆祝开业。

汪某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并接受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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