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宾馆,目的却是拆换房间内的电脑主机配置。日前,记者从包头市土右旗人民法院了解到,因犯盗窃罪,该男子被判刑。
2019年8月28日,王某伙同他人前往土右旗萨拉齐镇源泰步行街永红旅馆登记入住,二人分别对房间内的两台台式电脑主机进行拆卸,后将从自己家中带来的两根低配置显卡、内存条与房间内的两台电脑显卡、内存条进行调换。盗窃永红旅馆GTX960电脑显卡两根、8G内存条三根,经鉴定市场价值合计989元。9月1日,王某前往呼市回民区舒新创宾馆登记入住,对房间内的台式电脑主机进行拆卸,并将在永红旅馆内盗窃的一根低配置显卡与该房间内台式电脑显卡进行调换。盗窃舒新创宾馆GTX1060电脑显卡一根,经鉴定市场价值合计1025元。9月3日,王某伙同他人再次前往土右旗萨拉齐镇永红旅馆登记入住,王某将房间内电脑主机机盖拆开,准备再次调换电脑配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据此,土右旗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