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播报 > 正文

乌鲁木齐市副市长李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乌鲁木齐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伟简历

李伟,男,回族,1966年6月出生,新疆乌鲁木齐人,1983年12月参加工作,200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83年12月至1984年10月,六道湾煤矿知青社待业;

1984年10月至1985年6月,乌鲁木齐市工商银行水磨沟区苇湖梁分理处工作;

1985年6月至1993年3月,乌鲁木齐市工商银行营业部工作;

1993年3月至1994年1月,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信托投资公司信贷部工作;

1994年1月至1995年8月,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管箱服务中心总经理助理;

1995年8月至1997年4月,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管箱服务中心副总经理;

1997年4月至1997年7月,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1997年7月至1998年7月,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贷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贷部总经理;

1999年3月至2003年5月,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信贷部总经理;

2003年5月至2003年8月,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县级);

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正县级)(其间:2003年9月至2003年12月,挂职任上海卢湾区国资委主任助理);

2004年6月至2012年2月,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其间:2009年3月至2009年5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学习);

2012年2月至2012年3月,乌鲁木齐县县长人选;

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乌鲁木齐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市南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乌鲁木齐县委副书记、县长、市南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14年12月至2016年8月,乌鲁木齐县委副书记、县长、市南山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市南山景区党工委副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6年8月至今,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宝华]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