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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紧盯监督执纪 “后半篇文章”,把处分决定“一页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

“因为我对党的纪律意识淡薄,生活中没有严格要求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我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希望大家以我为戒……”3月17日,在札萨克镇某村支部党员会议上,伊旗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宣布了伊旗纪委对张某作出的处分决定,受处分人札萨克镇某村村主任张某作检讨发言。

(处分决定宣布会现场)

今年以来,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大力创新升级和做深做细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实现“处分一个人,红脸出汗一群人”的效果。把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除宣读处分决定文书、被处分人表态外,同时针对案件在现场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

“听了他痛心疾首的表态发言,真是既深感震撼,又令人警醒。”该村党支部书记在会后感慨的说到。他认为张某的教训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确的看到了自己的“薄弱”环节,切实敲响了警钟。

以案明纪、以案说纪,切实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是旗纪委监委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的一项具体实践。今年以来,由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以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为抓手,紧盯处分决定宣布环节,在做实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工作,通过身边的事去教育身边的人,切实起到警示教育效果。

一是处分决定不在是一宣了之。在宣布会上,宣布人在宣布处分决定时,要对相关党纪条规进行解读,做到以案析理、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进一步知规懂纪。受处分人要现场剖析自己的违纪行为,通过这种面对面总结教训、吸取教训,让当事人“长记性”,让其他党员干部防微杜渐、引以为戒。二是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要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分析本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原因,并就抓班子、带队伍、管干部等方面,剖析不足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真正做到以案促改。领导班子成员及支部班子成员要做表态发言,围绕对处分的理解与认识,对照查摆问题。三是审理室在宣布处分决定后,要对案件进行分类汇总研判,选取典型案例填充到伊金霍洛旗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展厅,每年组织全旗各单位党员干部至少在基地参访学习1轮次,促使当地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出“身边人”的警示教育作用,让前来参观学习的党员干部产生共鸣、受到触动,切实筑牢广大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律机制。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现场)

“处分决定不是纪律审查的‘句号’,而是‘逗号’。”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处分决定宣布工作要克服高度不够、宣传不够、警示不够的问题,要作为纪检机关很重要的工作,作为警示教育的有效方法,作为加强党的纪律宣传教育的有效方式,认真做好、做细、做深、做实。

据了解,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运用微信公众号打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新平台,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常态化。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廉政资讯,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发布纪检监察工作动态。今年已发布81期420余条工作动态信息,目前关注人数有9764人,进一步拓宽了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渠道。通过经常性的转发上级纪委网站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廉政教育,剖析典型案例,让更多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警示教育中汲取经验教训,实现警钟长鸣的目的。


[责任编辑:杨旭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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