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用母亲的信息注册共享汽车平台,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大胆上路驾车行驶,造成共享汽车侧翻事故。事发后,母亲竟顶替儿子冒充驾驶员前来处理事故,最终民警依法对母子俩作出处罚。
2月18日19时许,包头市交管支队东河区大队接到市民曹女士报警,称自己驾驶共享汽车发生事故。
事故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曹女士称因长时间没开车,自己驾驶这辆车在转弯时发生事故,事故发生时间为17时20分,是在东河区一条无名道路上发生的。
民警详细勘查现场后发现异常——该事故车辆损坏较为严重,而自称驾驶员的曹女士身上却没有任何伤情。对现场情况询问了解时,曹女士一直言辞闪烁,称自己对交通事故的驾驶走向不明确,对于事故如何发生的细节不清楚,回避了很多问题。经过民警详细调查,发现该共享汽车的驾驶员并不是曹女士,而是她的儿子。
据民警介绍,曹女士19岁的儿子祁某在此前使用父母的身份信息在共享汽车平台上通过了审核,认证完毕后驾驶该车。当日,祁某与几名好友相约外出,大家觉得很好奇,便相约去试驾共享汽车。
17时20分许,祁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用手机扫了“观致”牌小型普通客车(共享汽车),驾车沿东河区一条无名道路上行驶时,在一交叉路口处向北左转弯过程中发生侧翻事故,造成所驾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后,祁某弃车逃逸,随后其母亲曹女士赶到现场报警并顶替驾驶员。东河区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查实后,祁某投案。目前,该驾驶员祁某受轻伤,造成的车辆损失将与共享汽车公司协商后进行赔偿。
对于母子俩的违法行为,东河区交管大队正在进一步依法调查处理中。(记者 宋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