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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下发通知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为切实做到防疫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全面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当前安全生产,2月10日,呼和浩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要突出做好以下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持续开展冬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建立隐患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和信息上报。要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的安全监管力度,创造性地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突出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地各部门要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特点,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疫情防控物资方面,要加强对生产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企业和仓储物流企业的摸底和安全监管服务。消防安全方面,对集中收治定点医院、疑似病例集中隔离区等加强消防安全指导服务。

加强对持续运转的用电、用氧设备安全检查,指导配齐各类消防设备设施,规范设置警示提示标识,畅通消防通道,加强对正常营业的商场、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交通运输方面,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治理,做好入城人员体温检测、车辆检查的交通引导,确保人员返程安全,特别要抓好防疫应急保障物资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危险化学品方面,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和明察暗访,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好危险化学品企业“排险除患”专项行动,坚决杜绝重特大泄露、燃爆等事故。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冶金工贸、供水、电力、物流、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突出抓好复产复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假期延长、员工到岗到位延后等新情况新问题,提前谋划部署,安全有序复产复工。企业复产复工前要按要求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要周密制订复产复工方案,科学确定复产复工时间节点,复工前要组织全面的安全检查,准确评估安全生产条件,深入管控风险隐患。要认真落实我市外来人员、回呼人员防疫相关规定,以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外地返工人员隔离14天方可上岗。计划复产复工的企业经现场安全条件确认后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严格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各级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所监管企业复产复工和疫情防控情况,对本行业领域企业停产停工、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及人员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禁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带病”强行复产复工,对停产停工企业逐一现场核查,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严防漏管失查。

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

我市下发通知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上接第1版)加强对持续运转的用电、用氧设备安全检查,指导配齐各类消防设备设施,规范设置警示提示标识,畅通消防通道,加强对正常营业的商场、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交通运输方面,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治理,做好入城人员体温检测、车辆检查的交通引导,确保人员返程安全,特别要抓好防疫应急保障物资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危险化学品方面,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和明察暗访,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好危险化学品企业“排险除患”专项行动,坚决杜绝重特大泄露、燃爆等事故。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冶金工贸、供水、电力、物流、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突出抓好复产复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假期延长、员工到岗到位延后等新情况新问题,提前谋划部署,安全有序复产复工。企业复产复工前要按要求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要周密制订复产复工方案,科学确定复产复工时间节点,复工前要组织全面的安全检查,准确评估安全生产条件,深入管控风险隐患。要认真落实我市外来人员、回呼人员防疫相关规定,以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外地返工人员隔离14天方可上岗。计划复产复工的企业经现场安全条件确认后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严格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各级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所监管企业复产复工和疫情防控情况,对本行业领域企业停产停工、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及人员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禁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带病”强行复产复工,对停产停工企业逐一现场核查,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严防漏管失查。

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记者 张艳枫)

[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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