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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减税降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自治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减税降费工作情况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今年以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部署要求,统一思想,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形成积极的社会预期,确保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经测算,2019年预计我区减轻纳税人负担约411亿元。概括起来,主要有“多、快、好、省”四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多”。

一是涉及税费种类多。这次减税降费实行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不但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而且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还下调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涉及面广、力度空前。

二是惠及行业主体多。今年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普惠性很强,政策性减免覆盖所有行业。比如,通过放宽标准,进一步扩大了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范围,绝大部分市场主体都能够从这个政策中受益。还比如,自治区通过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简称“26条”),让全区100多万户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都收到了政策“红包”。

第二个特点是“快”。

一是落实政策快。各级财政、税务、人社等部门提前安排部署,第一时间落实政策要求,国家层面政策均按期实施,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就已落地;国家授权自治区制定的具体政策,已经全部发布实施;自治区层面修订的涉税规章和制发的涉税规范性文件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享受优惠快。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更好地落地生根,各级财政、税务、人社等部门从最大程度便利纳税人的角度出发,采取了一系列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办税效率的举措,力求以更方便快捷的服务措施促进纳税人更好享受政策红利。比如,只要是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和缴费人,都不需要任何审批流程、不需要任何核查手续、不需要任何证明资料,只要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

第三个特点是“好”。

一是企业发展利好。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稳定了经济发展预期,前三季度,我区民营经济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16%和7.4%,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盈利面比上期增长3.6个百分点。盈利企业户数增长42.9%,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和较高的盈利水平。同时,得益于优化调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鼓励创新政策,企业研发投入显著增长,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截至10月底,我区重点税源企业研发费用支出达10.09亿元,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10.2个百分点。

二是市场环境向好。减税降费改革红利的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数量、活跃度、存续时间的稳步提高,进一步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截至11月底,全区新增市场主体34.16万户;1-10月注销纳税人平均存活4.4年,同比增加0.7年。

三是促进社会消费增长作用较好。随着个人所得税改革不断深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以及对消费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显现,居民消费能力提升,有效促进社会消费增长,前三季度,我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5%。

第四个特点是“省”。

一是行业性减省税负。比如,增值税改革政策自今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并通过加计扣除的方式,让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还比如,自今年起,我区已经实现了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

二是纳税人减省税负。今年前三季度,我区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88.1亿元,其中:新增减税216.0亿元;新增社保费降费48.1亿元;新增促进民营经济等各类所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减税23.9亿元;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新增降费0.1亿元。特别向大家报告一下,因提高费用扣除标准、调整税率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叠加,全区新增196.8万人不需要再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前三季度,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54.5亿元,累计人均减税1377.6元。

下面,再简要介绍一下我区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主要做法,突出体现在“四个强化保障”。

一是强化工作机制的组织保障。全区构建起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减税降费工作机制。自治区层面建立减税降费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同时,构建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机制,加强对盟市、旗县指导,确保上下一盘棋。逐级制定了《减税降费工作方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政策辅导的宣传保障。今年以来,我区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改革政策,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取得积极成效,特别是通过推广使用“内蒙古i税服务平台”,形成了自主定制、智能推送、精准辅导的宣传辅导模式,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懂政策、能申报、会操作”。截至目前,全区税务系统共组织减税降费纳税人辅导会3500场次;现场辅导纳税人、缴费人43万人次;通过短信、微信面对面辅导、上门一对一辅导、电话辅导、网络直播培训纳税人256万余人次;培训办税服务大厅一线工作人员3万余人次、12366热线坐席人员4000余人次。通过“内蒙古i税服务平台”推送优惠政策35.8万户次、红利账单37.4万户次。这一做法受到了国务院的通报表扬。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的推进保障。自治区财政、税务、人社等有关部门加强政策跟踪监测,认真开展减税降费规模测算,深入各盟市、旗县开展督导,主动汇报、协调联动、争取支持,认真研究解决问题,并在全区范围内组织排查目录清单以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督促各地切实做到“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确保了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的落实、落细。

四是强化财政管理的支持保障。减税降费对企业效益是“加法”,对市场活力是“乘法”,但对政府收入是“减法”。经测算,2019年落实国家、自治区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预计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约减少177亿元,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9个百分点。为解决财政收支矛盾,各级财政部门强化财政管理,积极稳妥编制2019财政预算,加强收入质量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同时,自治区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带头过紧日子。

下一步,自治区将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切实把企业负担减下来、获得感提上去,让企业轻装上阵抓发展,让群众真金白银得实惠,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发布会期间,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冯建中、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副局长霍文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刘浩生等单位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增长较大的情况下,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落实效果怎样?

冯建中:财政厅全力支持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全区各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年初以来,我厅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充分考虑减税降费因素基础上,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同时,全力支持征管部门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决查处对冲减税降费成果的行为,财政收入管理取得了新的成效。今年1-11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868.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比上年同期增加165.6亿元,增长9.7%。

二是筹措资金弥补减税降费支出缺口。采取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加快盘活变现政府资源资产,2019年1-11月,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87.6%。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先后收回201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以及自治区本级各部门2019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此外,在年初预算中,加大自治区本级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收支缺口的力度。

三是带头过紧日子。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完善过紧日子措施,压实部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人大批准预算。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除刚性支出、重点项目支出外,自治区本级其他支出统一压减10%,“三公”经费再压减3%,挤出资金统筹用于三大攻坚战和民生保障等重点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除应急救灾等特殊事项外,原则上不追加预算。同时,要求盟市、旗县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清理自行出台的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确保财政可持续。截至11月,全区“三公”经费、培训费等支出下降13.2%。

四是兜牢“三保”底线。督促盟市、旗县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足额列入预算。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提前下达2019年一般性转移支金836.8亿元,支持旗县兜牢“三保”底线。截至2019年11月,自治区新增下达均衡性转移支付等一般性转移支付178.2亿元,是近几年力度最大的。同时,自治区使用本级自有财力安排对下专项转移支付421.3亿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长21.9%。此外,建立旗县“三保”监控制度和抽查制度,督促盟市、旗县落实“三保”责任。

记者: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另外,国务院近期开展的第六次大督查中,我区推行“i税服务平台”便捷服务纳税人获国务院通报表扬,能否作简要介绍?

霍文刚:税务部门坚持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为纳税人和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

比如,我们持续第六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了包括推行税收优惠清单式管理、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推动办税事项容缺办理、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等措施在内的便民办税缴费二十二条新举措,不断推进涉税事项办理资料精简、流程简化。

另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从今年12月1日起,我们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减轻办税负担,提高服务效率。

一是压缩办理时间。对部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在20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比如,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3个事项的办结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核准事项的办结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

二是简并申请文书。对于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的核准事项,不再要求纳税人填报审批表或核准表,而是将有关内容并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实现“一表集成”。

三是减少报送材料。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事项,取消了延期缴纳税款报告、资产负债表等5项申请材料报送;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报送情况说明,只需在申请表中简要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四是简化送达流程。对通过办税服务窗口向申请人直接送达税务行政许可文书,且申请人无异议的,只需申请人在文书末尾签名或盖章、注明收到日期即可,不需另行填写《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国务院近期部署开展了第六次大督查,重点就减税降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内蒙古税务局推行i税服务平台便捷服务纳税人、呼伦贝尔市税务局多语服务减税降费、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大力推进“开放式”办税模式3项做法被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三督查组作为典型经验做法推荐上报国务院。其中,内蒙古税务局推行i税服务平台便捷服务纳税人做法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内蒙古税务局也成为在国务院第五、第六两次大督查中连续被国务院通报表扬的单位。

内蒙古税务局建设的i税服务平台,是通过手机,连通了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缴费人,打通了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全区已有82.7万纳税人、缴费人用户,占全区有效纳税人(有实际税费业务)的85%以上,其中企业达到90%以上,个体工商户达到80%以上。随着i税服务平台的推广和应用不断优化,用户范围还在不断扩大,应用效果逐渐凸显。

——在精准培训辅导方面,内蒙古税务局通过i税服务平台直播等形式开展了包括减税降费、税务注销、发票管理系统操作等在内的6次大规模培训,培训纳税人和缴费人20万人次,课程回放超过5万次,总观看时长达1.7万小时。收看数据还在不断增长。

——在智能咨询方面,i税服务平台将税收法规、政策、文件规定、服务内容集中到一个24小时即时在线并能学习优化的智能机器人“税小i”,纳税人通过语音或文字咨询问题,“税小i”可以给出较为精准而且全面的解答。目前,“税小i”已集成全国和内蒙古的涉税知识1.3万条,接受各类涉税咨询1.9万人次,解答各类涉税问题5.2万个,准确率达到85%。

——在精准推送方面,根据纳税人和缴费人的不同需求,以贴标签分类方式,将税收政策点对点精准推送至纳税人和缴费人手机端,目前已推送税收政策35.8万余条。为使纳税人和缴费人更加直观地体验到减税降费红利,i税服务平台定期向纳税人和缴费人推送红利账单,使纳税人和缴费人能及时掌握缴纳的税费种、缴纳的税费额和减免的税费额等情况,推送红利账单37.4万多次。

——在风险预警方面,纳税人和缴费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发生重要事项和风险时,i税服务平台能根据预设机制自动触发提示提醒,使纳税人和缴费人及时知晓税费业务办理信息,预判风险,做好业务办理规划;使税务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业务办理时限、结果以及风险。目前i税服务平台已实现登记、申报、发票、认定、备案、违法处置、优惠政策7类28项业务的提示提醒,提示提醒达122.7万次。

此外,i税服务平台还能为纳税人提供涉税基础信息、税企沟通、办税服务、简易办税等服务功能。

记者:自治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具体政策有哪些,在业务经办上采取了哪些便民服务,效果如何?

刘浩生:主要有三项政策措施: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二是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现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期到2020年的4月30日。在此期间,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仍分别执行0.5%;2018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之前的政策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阶段性降费期内,费率确定后一般不作调整。三是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过去,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以自治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这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后,以上年度自治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来核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同时,明确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上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在简化办事流程、提供便民服务上,采取了一些积极有效措施,一是完善信息系统,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利用全区社会保险数据大集中的优势,完善全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及时统一调整降低费率后的相关参数,确保全区降费率后的社保费准确计算。二是积极推行网上经办服务。自治区本级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率先采取网上申报核定,方便参保单位。三是按照国家要求,为了减轻企业实际缴费负担,我区对历年欠费企业没有采取集中清欠工作,有效缓解目前企业困难。

我区降费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11月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共为企业和用人单位减负67.25亿元,其中: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减费47.35亿元,工伤保险累计减费4.65亿元,失业保险与总费率为2%时相比累计减轻用人单位负担15.25亿元。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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