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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依法对张义海决定逮捕

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原院长张义海(正处级)涉嫌受贿、行贿、单位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等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审查起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以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等罪对张义海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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