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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切口大突破 五原县纪委监委助力高质量办案年向纵深发展

2018年11月29日,巴彦淖尔市监察委员会以巴监指〔2018〕28号《指定办理通知书》指定五原县监察委员会对张某涉嫌行贿问题进行审(调)查。接到任务,五原县纪委监委立即召开会议成立专案组,决定对赤峰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某立案审(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赤峰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某,2005年至2017年,接受同学、亲戚、同事、朋友、企业负责人等节日送礼、拉关系、承揽工程,先后100多次收受礼金和礼品280多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家庭支出、给父亲治病等方面。专案组还查实,张某涉嫌贪污,非法占有赤峰市红山区财政局办公经费30万元;涉嫌单位行贿,用单位资金为赤峰市财政局原局长于文涛支付20万元装修材料费;涉嫌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128万元。张某其家属利用违纪款放贷,购买股金、房产等产生孳息200多万元。以上张某违法违纪所获赃款赃物及息共计600余万元,并已追缴,其违法违纪所得供认不讳。

五原县纪委监委经综合研判、定性分析认为,张某严重违纪涉嫌违法,情节严重,建议赤峰市纪委监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11月14日,赤峰市纪委监委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在办理张某留置案中,面对单一行贿30万元的案件线索和成案率极低的矛盾;留置对象身患严重高血压如何确保办案安全、正常开展调查取证的矛盾;专案组一时陷入困境,找不到深挖彻查突破口……。专案组面对重重压力,把一件几乎不可能办下去的案子,在市县纪委监委领导果断决策下,排忧解难,大胆出击,最终查实张某涉及贪污、受贿、单位行贿三个罪名,涉案资金600余万元的高质量铁案,促进高质量办案年向纵深发展。

(五原县纪委监委审理室 闫敏

[责任编辑: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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