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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纪委监委:强化高质量办案 推进三个效果相统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纪委监委找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的结合点,铁面执纪,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五原县公安局和胜派出所原所长韩某充当王某、董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的问题,对五原县的政治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通过办理该案,对五原县强化高质量办案,推进三个效果相统一,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有重要现实意义。

突出政治效果。压实主体责任,通过韩某违纪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在教育管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认真查摆问题,加大整改力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查缺补漏、建章立制。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实现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倒逼和压实。规范警示教育,警示教育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督促公安局党委要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使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强化监督责任,制定了《纪检监察组七项原则》,强化了日常监督管理,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针对有违纪苗头或倾向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8人次,防止问题发展成为违纪甚至违法问题。

彰显纪法效果。突出纪法思维,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对韩某进行党纪政务处分,实现了“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思想的协调并进,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重要思想。实现纪法衔接,韩某违纪案的查处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对接协同,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为专项斗争整体推进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强化纪法意识,抓住本案整改契机,纪委监委为公安系统200余名干警作了《警惕!莫让“保护神”沦为“保护伞”》的专题警示教育讲座,通过对公安系统近年发生的典型案例剖析,进一步强调“党纪严于国法,违法必先违纪”的事实,要求公安系统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纪律观念和法律观念,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纪法意识,真正发挥以案促改作用。

扩大社会效果。实现震慑效果,五原县纪委监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查处力度,会同政法机关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反馈等工作机制,查处并曝光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的典型案件,给黑恶势力以强大震慑,彰显了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一查到底、一网打尽的坚强决心。推进“三不”一体,纪委监委进一步深化拓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到“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强化公安系统党员干部坚持科学用警,严管与深爱相结合,制定了《领导连带责任制》《办案责任倒查制》等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值班备勤制度,加大一线督察力度,持续弘扬正能量,有效激发广大民警责任感与使命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风气转变,韩某违纪案后,公安系统重新梳理了《整纪刹风十条高压线》《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出便民利民措施,所有窗口单位和一线民警一律挂牌上岗,实现群众在窗口办理业务“一事一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促使党风政风民风进一步好转,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快形成。

(五原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刘新颖)

[责任编辑: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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