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解裕涛)12月5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外籍刑事案件。该案被告人阮某某为外国籍,与3名被告人涉嫌非法经营罪,此案是青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外国籍被告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
检查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通过网络与被告人阮某某(外国籍)相识,2018年5月至11月,阮某某违反我国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东兴市多次通过快递托运的方式向杨某贩卖外国卷烟,共计人民币242562元。
杨某在收到卷烟后向被告人韩某某及吕某某进行贩卖,其中,吕某某两次帮助杨某某从物流点提取卷烟。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阮某某等4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曾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仍进行外国卷烟的买卖和销售,4人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据了解,青山区人民法院在受理该案后,严格按照我国刑事诉讼审判流程,进行了庭前准备工作。为确保案件依法公开公正审理,青山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为外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并聘请翻译人员,对庭审全程进行翻译。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发表了质证、辩论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卷烟在我国属于国家特许经营商品,未取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通过非法渠道经营、销售卷烟,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