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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国家情报院受贿案”宣判 韩大法院发回重审

据韩媒报道,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因涉嫌收受国家情报院贿赂,在二审中被判5年有期徒刑。28日,韩国大法院对此案判决重新进行二审。

28日上午,大法院2部对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等法律(行贿等)被起诉的朴槿惠,进行上诉审宣判。

资料图:韩国前总统朴槿惠。

大法院认为,在二审中认定无罪的国库损失嫌疑和贿赂嫌疑,均应视为有罪,宣判此案重新进行二审,将案件移交回首尔高等法院。

朴槿惠涉嫌从2013年5月至2016年9月期间,从三名前国情院院长处收取了3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000万元)的国情院特殊活动费(特活费),被追加起诉。

在二审中,法院判处朴槿惠5年有期徒刑,追缴27亿韩元。判决后,检方认为,朴槿惠的受贿罪和国库损失罪等都应得到判定,提交了上诉书。

此外,朴槿惠在2017年因“亲信干政”被拘留起诉后,第二年又被追加起诉2起案件。其中,涉嫌介入公推案件,因检方和朴槿惠都没有上诉,所以确认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8月29日,在“亲信干政”案件上诉审中,朴槿惠被判有期徒刑25年,罚款200亿韩元。但是大法院表示,在职期间的受贿犯罪应分开宣判,要求首尔高等法院重新宣判。

[责任编辑: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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