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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随手拍,更要及时挪

自己停车很规矩,却被违停车辆堵得不能动,每位司机都遇到过这样的糟心事。停车容易挪车难,已成普遍现象,治理多年,效果始终不明显。《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近日发布,其中最受公众关注的是,乱停车也纳入了违章随手拍的范畴。

《北京晚报》11月19日报道了违停的诸多乱象,有被堵3小时对方才挪车的,有打114、122也不好使的。违停,不仅造成他人不便,更有可能严重干扰消防、急救等公共事务,造成不可设想的严重后果。如果群众及时提供的违停证据能够被执法部门采信,据此对违停车主进行处罚,对违停行为无疑会起到震慑作用。

上月,公安部起草《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要求对于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影像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这一规定广受欢迎,但公众也遗憾地发现,举报范围不包括违章停车。不到一个月,公安部即对此规定“修改”,可见征求意见稿很快吸纳了公众的意见,也足见公众对违停现象深恶痛绝的程度。

违章停车,绝不是小事一桩。如果人人都成为监督员,举报信息能够成为惩戒依据,相信会让那些觉得违停不用付出违法成本的人心存忌惮,大大减少违停现象的发生。

从违章随手拍到违停随手拍,法律法规与时俱进,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但违停随手拍,能否“拖”走违停车,还要看落实是否到位。之前,北京也有114挪车等投诉渠道,但车主往往感觉不到“接诉即办”的效率。可以理解的是,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撑腰,执法效果自然难以尽如人意。按照新规,违停随手拍将来可以作为法律依据,让为违停所苦的车主更加期待随后的实施效果。

有了随手拍,更需要及时挪。不管是在小区内还是在公共道路上,违停车辆一经举报,交管部门查实后,应有相应措施及时挪车。同时,要有类似罚分罚款的连带惩罚。只有这样,法规的威力才能得到彰显,公众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 侯江)

[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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