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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关爱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督促教育部门及学校尽职履责,切实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建设法治阳光校园,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督导组在党组书记、检察长吕鹏举的带领下,与红山区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彭士明及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的共同走进红山区部分中小学,调研督导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

督导组先后到红山区第八中学、红山区第一小学、红山区第四中学三所学校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督导组通过实地走访、与教职工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依次检查了三所学校在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责任、教职工队伍管理以及学生德育法治教育等方面,其中对学校在周围安全环境治理、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学校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细汇报。

在督导中,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鹏举说明了此次督导检查的具体内容,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对三所学校在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上开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各中小学学校要高度重视并深刻理解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采取针对性的具体措施严格落实。二是深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学校应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确保监护人充分履行监护教育职责,教师应因材施教给予引导教育。三是要联合家长、学校、社会各界、司法机关,齐心协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校方负责人表示,学校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学生德育法治教育,尤其是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教育,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

下一阶段,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围绕此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状,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共同研究具体举措,督促“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落实落细,筑牢未成年人的保护网,推动校园安全建设,关爱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文/ 贾文娟)

[责任编辑:杨旭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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