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呼和浩特新闻 > 正文

元福城合同外加收卫生费引商户不满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首席记者 高志华)“我们今年在合同到期时,与内蒙古元福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福城)续签了2019至2020年度的合同,合同里注明了卫生费按租赁摊位的大小已经收取,谁知近期元福城管理方又要按照每平方米2元收取卫生费,这引起了商户的不满。如果加收卫生费,元福城为何不在合同里注明?”近日,元福城的部分商户向北方新报融媒体反映。

10月23日,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就商户反映的问题来到位于北二环快速路上的元福城,据这里的部分商户介绍,他们在元福城经营汽车零配件已经多年,每年都与元福城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已经约定了物业费、卫生费、保安费等各项费用,这些费用商户在签订合同时已经一并交给了元福城。谁知近期,元福城又向商户收取每平方米2元的卫生费,商户觉的不合理大部分就没有交,元福城就不给商户充值水卡、电卡,即使给充水卡、电卡,每次也只能充5元、10元。部分商户因为必需用水、用电,没办法只能交了合同外的卫生费。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从一位商户提供的租赁合同中看到,他是近期与元福城续签的租赁合同,合同中乙方(商户)同意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一项,卫生费已经包括在内,合同中卫生费已经交了近5000元。“如果在续签合同时元福城与我们说明需要额外缴纳卫生费,大家可以协商。但是,元福城超出合同范围,让商户多交卫生费,大家当然有意见,希望元福城按合同办事,不要乱收费。毕竟,元福城有三四百户商户,如果不按合同办事,光合同外卫生费这一项就能多收近百万元。”采访时,元福城的商户向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介绍。

随后,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来到元福城的办公楼,一位姓关的经理向记者介绍,元福城与商户签订的租赁协议中的卫生费是用于园区内卫生设备、人员工资等的费用。合同外每平方米按2元收取卫生费是按照《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收取的,这部分钱是交给环卫部门的。至于商户反映的为何在签订合同时这部分卫生费不在合同里体现,这位关经理说,早在6月份,元福城已经在微信群里通知了商户。

[责任编辑:韩伟丽]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