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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一​未成年人驾车上路被查处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解裕涛)10月20日夜晚,包头市九原区交警在定点查酒驾时,发现一名未成年人驾驶车辆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民警将其拦下。民警对周某无证驾驶行为处以2000元处罚,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当日夜晚,九原交警大队在“猎鹰行动”查处酒驾时,发现一辆银色捷达轿车,沿九原区建华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车缓慢。民警上前拦下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年龄较小,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驾驶员周某称因为走的着急,所以驾驶证没带。随后,执勤民警让周某提供身份证号码进行查验,周某又称忘记身份证号码。

周某一会儿谎称让父母送驾驶证,一会儿谎称记不住身份证号码,执勤人员发现周某无法自圆其说。于是将其带回中队做进一步处理。最终,周某承认自己未成年且无证驾驶的事实。

原来,驾驶员周某是2002年1月出生,尚不满18岁。据周某交待:他与母亲吵架,一气之下就偷偷开车跑了出来,现在感到非常的后悔。

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周某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鉴于周某属于未成年人,对其处以拘留的裁定但不予执行。

民警提醒:我国交通法规中明确,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必须年满18周岁。所有的家长、监护人注意对孩子的日常教育,尤其是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为孩子平安成长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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