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正文

黄某清造谣周某某被拘 上海警方:骨折需手术停止拘留

日前,上海一网民黄某清因造谣民警充当周某某保护伞被拘。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微博今日发布通报称,7月28日,虹口公安分局对有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的黄某清(男,34岁)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因黄某清存在骨折病情,经医院确认须尽快手术治疗。现已依法对其作出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

点击进入下一页图片来源: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官方微博

据警方28日通报,近日,网民“@AndyHYQ替身”在新浪微博多次发帖,指称上海经侦民警充当他人“保护伞”,并称掌握一定证据和线索。对此,上海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即由纪检监察部门与发帖人黄某清(男,34岁)联系约谈,就其反映情况开展核查。

经查,黄某清因与周某某、胡某长期存在私人恩怨纠葛,为发泄私愤,故意编造杜撰和发布相关帖文。其中,所谓“和胡某有关系的上海经侦民警的名字”纯属子虚乌有。黄某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深表后悔。黄某清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表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网上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查处。同时,提醒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营造清朗、和谐的网络舆论环境。

点击进入下一页图片来源: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官方微博

[责任编辑:宝华]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