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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检察机关: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 提前介入全覆盖

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督导包头市扫黑除恶工作以来,包头市检察院将认真整改落实督导组反馈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剖析问题原因,对涉黑涉恶犯罪深挖彻查、依法严惩,加强对下指导,提高办案质效,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针对大量案件陆续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的实际,包头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优化调配办案资源,向办案力量薄弱和案件集中地区倾斜,上下联动,全力攻坚。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巩固“积案清零专项活动”成果,对新受理的案件,快捕快审快诉,3个月内全部审结。加大介入侦查力度,实现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仅6月1日至17日,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就达10件。

对近5年办理的重点案件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涉黑恶、涉“伞”线索进行拉网式筛查。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违法、违纪线索,积极同公安机关、纪委监察机关沟通协调,将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截至目前,两级检察院共核查移送“保护伞”线索20条。

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加强对下指导。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改变定性的涉黑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对全市3件涉黑案件和6件重大涉恶案件实行专人专案指导。在案件定性和处理上,坚持“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的原则和“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的办案标准,依法纠正漏罪漏犯,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纠正漏捕3人。

此外,包头市检察院还编发了《扫黑除恶工作资料汇编》《典型案例集》等学习材料,建立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组织庭审观摩、庭后评议活动,举办扫黑除恶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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