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的危害,众人皆知。近日,东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的案件。
2012年,张某因吸毒被处行政拘留五日;2015年,又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然而,张某并未在涉毒的悬崖边及时勒马。因为吸食毒品的开销与日俱增,而且贩卖毒品能带来巨大的经济利润,张某开始以贩养吸。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8月,张某在其家中以人民币2000元的价格贩卖给武某5克冰毒;2018年9月,张某再次与武某电话联系要求进行毒品交易。在张某开车行驶至青山区文学道附近时,被民警抓获。在带回的途中,张某跳车逃跑,并将一个粉色手提袋扔到路边花丛中。当逃跑至九原区某小区时被再次抓获,当场扣押其疑似冰毒物两袋,分别净重为8.86克、67.47克。后经鉴定,两袋物品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仍向他人出售,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