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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第一)农村改革先行者:安徽凤阳小岗村

70年来,我国农业生产、农村面貌、农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1978年,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的18户农民在“大包干”的生死契约上摁下红手印,从此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系列报道《新中国的第一》,今天带您走进新中国第一个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村庄——小岗村。

这里是被称为中国农村改革第一村的安徽凤阳县小岗村,41年前,18户小岗村农民按下红手印,签订“大包干”契约,把1100亩耕地分到了20户人家。

说起这件事,当年契约的起草者、大包干带头人严宏昌感慨万千。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村民 大包干带头人严宏昌:那时候穷的就是老百姓吃粮靠供应、花钱靠救济,集体生产靠贷款。我们当时想法就是,最大的希望,我们能收到粮食,对国家有贡献,我们能有饭吃,不要要饭。

第二年秋天,小岗村粮食大丰收,小岗生产队打下足足13.3万斤粮。人均收入达到400元,是1978年的18倍。小岗也第一次向国家交上了余粮,结束了“吃粮靠供应,花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的历史。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决策。当年签下契约的茅草屋已成为见证那段历史的旅游景点,小岗村尝试改革的步伐从未停下。

始于小岗的改革之火,迅速以燎原之势燃遍全国。从家庭联产承包制、农村税费改革到如今的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三变”改革,实践表明,小改革小发展,大改革大发展,不改革难发展。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落实党的十九大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等作出全面部署。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农村改革措施推动下,诸多“三农”问题得到有效破解,开创了农业生产连年丰收、农民生活显著改善、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局面,为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1983年,全国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二权分置”。

2006年,取消农业税。

2014年,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全国性改革试点。

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责任编辑: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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