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呼伦贝尔市财政局继续按全市统一工作部署,立足财政职能,努力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政资金,倾力支持生态文明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呼伦贝尔市美丽发展。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2019年,全市安排生态环境建设资金11.8亿元,其中:上级专项6.38亿元,市本级安排5.42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呼伦湖流域治理等项目。2016年以来,市本级对生态环保项目投入平均增长56.28%,高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平均增长率。
全力保障呼伦湖综合治理项目资金需求,积极做好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工作,推进呼伦湖治理项目顺利实施。截止目前,已累计拨付呼伦湖综合治理一、二期项目资金21.8亿元。为了切实改善呼伦湖水质,启动实施与呼伦湖水质改善紧密相关的10个环湖周边及主要入湖河流沿线生活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项目,市本级已累计落实资金3.69亿元。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市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亿元,全力支持农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收运处理和厕所改造,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利用PPP模式,广泛吸收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加快推进供热、污水和固体垃圾废物处理升级改造,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