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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出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推行按病种付费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刘 惠)为深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6月14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呼和浩特市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是:进一步强化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以总额预算管理为基础的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快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探索使用点数法分配医保基金,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此次改革内容包括,要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原则上对临床路径和出入院标准比较明确、诊疗技术比较成熟的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稳步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将可在门诊开展的日间手术以及符合条件的蒙中西医病种门诊治疗纳入医保基金病种付费范围,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并将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方式扩展至所有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完善按人头付费,积极推广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选择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治疗方案标准、评估指标明确的门诊慢性病,合理测算人头费用标准,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特慢病门诊按人头付费;开展按床日付费,对于精神病、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可采取按床日付费的方式;试点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探索使用点数法分配医保基金;鼓励支持使用蒙中医药服务,鼓励使用蒙医药中医药服务,引导运用成本相对较低、疗效较好的蒙医中医诊疗项目,将蒙医中医非药物疗法纳入门诊统筹范围。

方案同时指出,要通过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措施、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管等举措,保障改革措施的实施。

[责任编辑:张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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