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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五环相扣包案下访 解决群众诉求零距离

“我家开荒的地被村委会以集体名义出租挪用,在发放排污补偿款时明明有我父亲的名字,却不通知我们领取,现在我们要追究地的归属问题和钱的领取问题……”2019年4月3日,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纪委监委收到一条上级转办的网络举报托县古城镇西云寿村村委会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

“侵占村民土地?排污补偿款发放有‘猫腻’?这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一查到底,给群众一个交代。”托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作出指示。经过对该问题线索初步分析研判,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古城镇纪委组成的“下访组”,走进西云寿村,实地对该问题进行深入核查、办理。

4月11日,“下访组”组织古城镇纪委干部、西云寿村新老“两委”班子成员与反映人张某某在西云寿村委会召开见面会,大家现场沟通核实问题。当着张某某的面,“下访组”分别调取了西云寿村租地证明,排污款发放明细以及相关政策文件。通过反复比对,未发现张某某的开垦土地证明材料,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土地应归村集体所有。由于土地权属问题不是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工作人员向张某某耐心地解读政策,进行疏导。

“我常年身居外地,对村里的土地政策规定不是很了解,这回纪委帮我当面作了核实,才弄明白了。”张某某说,“那为啥排污款发放明细表里有我父亲的名字,后来却改成他人名字,由他人领取?”

针对张某某对村委会发放排污补偿款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侵占问题提出的质疑,“下访组”工作人员当即赶赴排污补偿款实际领取人家中进行调查核实,很快还原了事情原委。

原来,张某某的父亲与实际领取人是兄弟俩,名字只有一字之差。张某某所看到的“发放明细表”是村委会之前给排污补偿款出资方提供的“笔误”稿,稿中误将实际领取人的名字写成张某某父亲的名字。而正确的发放明细表,村委会在报送财务审核时已经及时作了更正,款项发放也不存在问题,村委会对出现笔误的工作人员也给予了批评。事实清楚后,“下访组”将问题核查情况反馈给张某某,消除了他的质疑。

“此次‘上访变下访’工作,是紧密围绕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和‘集体议、当面说、现场核’三种方式,形成的五环相扣包案下访工作模式。不仅顺利破解反映人张某某常年身居外地,无法实时关注信访问题办理情况的难题,第一时间消除张某某对村委会的误会,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而且将问题解决在了萌芽状态,防止信访矛盾的激化,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基层的和谐稳定,领导‘包案下访’成效初显。”托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年初以来,呼和浩特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民生领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信访案件开展的领导干部包案下访工作中,各旗县区纪委监委以及各乡镇、街道纪(工)委领导干部主动下访107批167人,接待信访群众247人,排查信访问题99件,解决54件,正在办理45件。(王铭杰 杨鹏杰)

[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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