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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 呼和浩特市财政部门拨付28992.79万元支持农业发展

根据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要求,市财政局将涉农资金作为财政公共支出的重要部分,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倾斜力度,今年一季度,该局拨付涉农补贴资金28992.79万元,大力支持首府农业现代化建设。

一是提前拨付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16128万元。主要用于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森林公安补助、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天保工程区管护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森林抚育补助、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抚育补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二是提前拨付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295万元。主要用于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粮改饲、地膜减量和节水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渔业增殖放流、非洲猪瘟强制扑杀、基层防疫员工作补助、农机购置补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及重大农业技术协同推广,专项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强制免疫。三是拨付其他农业资金569.79万元。拨付2018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49.89万元,其中,渔船类型补贴29.89万元、统筹部分20万元;拨付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生猪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车辆监管等非洲猪瘟防控相关工作;拨付市级肉羊改良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拨付2019年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超出国家核定人口资金19.9万元。

[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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